3月26日,山東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山東省能源局、中共山東省委金融委員會辦公室、山東省科學技術廳、山東省財政廳、山東省市場監督管理局、國家能源局山東監管辦公室聯合印發了《山東省促進虛擬電廠高質量發展方案》。方案提出:
發展目標:到2027年,全省虛擬電廠運行管理和參與市場機制基本健全,調節能力達到200萬千瓦以上。到2030年,全省虛擬電廠應用場景更加多元,商業模式創新發展,調節能力達到400萬千瓦以上。
在發展路徑方面,文件提出,結合各市用電負荷特性,聚焦工商業、數據中心、充換電設施、蓄冷蓄熱等可調節資源,深入挖掘源網荷儲靈活互動潛力,打造“核心先導引領、全域特色發展、產業聚鏈成群”虛擬電廠發展格局。
方案提出了優化虛擬電廠類型和定位、健全參與市場交易機制、加強政策引導扶持、加強建設運行管理等四項18條重點任務,包括:
完善聚合單元功能定位。分布式發電類聚合單元可聚合分布式光伏、分散式風電等分布式電源(含配建儲能)以及電動汽車充電設施上網電量部分參與現貨市場。儲能類聚合單元可聚合分布式儲能參與現貨市場。負荷類聚合單元中,全電量負荷類聚合單元聚合可調節電力用戶(含用戶側儲能)全部電量,自主響應現貨市場價格信號減少(增加)負荷;調節量負荷類聚合單元聚合可調節電力用戶(含用戶側儲能)調節電量,并執行現貨市場出清結果。
在市場交易機制上,推動虛擬電廠以聚合單元為單位報量報價參與現貨市場,按照山東電力市場規則優化出清。
虛擬電廠運營商應積極響應現貨市場價格信號,向聚合用戶提供不同類型的靈活調節類零售套餐(包括至少一款價格聯動類),合理約定收益分配方式。
在虛擬電廠調節費用疏導機制方面,文件明確,按照“誰產生、誰負責,誰受益、誰承擔”原則,全電量負荷類聚合單元收益來源為響應價格信號降低的購電成本。調節量負荷類虛擬電廠視同“電廠”資源管理,削峰時段調節費用由聚合單元削峰調節時段用戶側主體按照用電量占比分攤,并建立響應執行市場出清結果的考核評估標準,推動降低市場節點電價;填谷調節費用來源為響應價格信號降低的購電成本。
同時,推動虛擬電廠參與輔助服務。推動具備響應能力的虛擬電廠聚合單元參與調頻、爬坡等輔助服務市場,與其他經營主體同等享受收益。
原文如下:

山東省促進虛擬電廠高質量發展方案
當前,我省新能源裝機規模持續擴大,電力系統調節壓力日益凸顯。虛擬電廠作為新型經營主體,通過聚合分布式電源、可調節負荷、儲能等分散資源,能夠有效提升電力系統靈活調節能力,推動能源綠色低碳轉型,保障電力安全穩定供應。根據國家發展改革委、國家能源局《關于加快推進虛擬電廠發展的指導意見》(發改能源〔2025〕357號)等文件要求,為加快推動我省虛擬電廠高質量發展,結合我省實際,制定本方案。
一、總體思路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認真落實“四個革命、一個合作”能源安全新戰略,圍繞加快構建新型電力系統,堅持“政策引導、市場為主,開放包容、多元發展,安全可靠、有序推進”原則,充分發揮用電大省優勢,建立完善長效發展機制,依托電力現貨市場建設,加快培育虛擬電廠新型主體,打造“人工智能+”能源新業態,著力增強系統支撐調節,保障新能源消納和電力安全運行。到2027年,全省虛擬電廠運行管理和參與市場機制基本健全,調節能力達到200萬千瓦以上。到2030年,全省虛擬電廠應用場景更加多元,商業模式創新發展,調節能力達到400萬千瓦以上。
二、發展路徑
結合各市用電負荷特性,聚焦工商業、數據中心、充換電設施、蓄冷蓄熱等可調節資源,深入挖掘源網荷儲靈活互動潛力,打造“核心先導引領、全域特色發展、產業聚鏈成群”虛擬電廠發展格局。
“核心先導引領”即:聚焦濟南、青島都市圈聯動發展,強化濟南、青島、煙臺“萬億城市”引領,依托現代產業培育、海洋經濟發展、城市更新改造、車網互動示范等,建成一批城市設施類、產業園區類、社區生活類、港口物流類等各具特色的虛擬電廠,打造虛擬電廠綜合示范區。
“全域特色發展”即:引導威海、日照、東營、濰坊等地發揮海洋養殖、冷鏈倉儲、港口岸電等優勢,淄博、德州、濱州、聊城、泰安等地結合制造集散地、產業聚集區等特點,打造特色型虛擬電廠。強化菏澤、濟寧、臨沂、棗莊等地魯西南經濟走廊支撐作用,充分挖掘工業化、城鎮化可調負荷潛力。
“產業聚鏈成群”即:依托物聯網、通訊與AI、數字孿生、區塊鏈等先進技術,加速培育以平臺經濟、算法服務為核心的數字產業,壯大以智能電網、智能量測裝備為代表的新興制造產業,形成“軟硬一體”雙驅動的現代化產業鏈。
三、重點任務
(一)優化虛擬電廠類型和定位
1.明確資源聚合類型。虛擬電廠根據聚合資源類型及所在節點信息組建聚合單元,分為分布式發電類聚合單元、儲能類聚合單元和負荷類聚合單元,其中,負荷類聚合單元分為全電量負荷類聚合單元和調節量負荷類聚合單元。同一個虛擬電廠可聚合多個聚合單元,單個聚合單元內聚合資源應位于同一市場出清節點(現階段為220千伏及以上電壓等級母線)。
2.完善聚合單元功能定位。分布式發電類聚合單元可聚合分布式光伏、分散式風電等分布式電源(含配建儲能)以及電動汽車充電設施上網電量部分參與現貨市場。儲能類聚合單元可聚合分布式儲能參與現貨市場。負荷類聚合單元中,全電量負荷類聚合單元聚合可調節電力用戶(含用戶側儲能)全部電量,自主響應現貨市場價格信號減少(增加)負荷;調節量負荷類聚合單元聚合可調節電力用戶(含用戶側儲能)調節電量,并執行現貨市場出清結果。
3.拓展虛擬電廠聚合資源。建立可調節資源常態化排查機制,按照資源電壓等級、響應速度(秒級、分鐘級、小時級、日前)與響應類型(上調、下調),逐步建立分領域、分層級響應資源庫。加強重點工業企業可調節負荷管理,有序推動工業負荷參與虛擬電廠。持續提升公共交通、辦公樓宇、綜合商場、公共機構、大型社區等聚合調控能力。加快車網互動(V2G)規模化應用,挖掘鐵塔基站等用戶側儲能電池可控負荷,引導數據中心利用柴發資源融合虛擬電廠發展。
(二)健全參與市場交易機制
4.完善虛擬電廠參與電力市場機制。推動虛擬電廠以聚合單元為單位報量報價參與現貨市場,按照山東電力市場規則優化出清,其中,調節量負荷類聚合單元應在能力測試認定上下限范圍內申報量價曲線,申報方向應與測試方向一致。虛擬電廠運營商應按相關規定向電力交易機構提交履約擔保,對于未按時足額繳納履約保函、保險,經電力交易機構書面提醒仍拒不足額繳納的,依規停牌處理。
5.強化虛擬電廠現貨市場價格傳導。虛擬電廠運營商應積極響應現貨市場價格信號,向聚合用戶提供不同類型的靈活調節類零售套餐(包括至少一款價格聯動類),合理約定收益分配方式。引導用戶選擇執行零售套餐價格封頂機制,有效防范零售市場風險,切實推動批發市場價格信號向零售市場有效傳導。
6.完善虛擬電廠調節費用疏導機制。按照“誰產生、誰負責,誰受益、誰承擔”原則,全電量負荷類聚合單元收益來源為響應價格信號降低的購電成本。調節量負荷類虛擬電廠視同“電廠”資源管理,削峰時段調節費用由聚合單元削峰調節時段用戶側主體按照用電量占比分攤,并建立響應執行市場出清結果的考核評估標準,推動降低市場節點電價;填谷調節費用來源為響應價格信號降低的購電成本。
7.推動虛擬電廠參與輔助服務。推動具備響應能力的虛擬電廠聚合單元參與調頻、爬坡等輔助服務市場,與其他經營主體同等享受收益。
(三)加強政策引導扶持
8.拓寬企業融資渠道。積極落實“兩新”政策,對符合條件的虛擬電廠項目給予資金支持。支持符合條件的虛擬電廠企業發行綠色債券,推動政府性融資擔保機構為虛擬電廠項目提供擔保。鼓勵銀行機構為虛擬電廠企業提供信貸支持。
9.鼓勵商業模式創新。支持虛擬電廠運營商開展業務創新,依托自建技術支持系統,為聚合用戶提供節能、碳交易等相關服務。引導系統平臺、智能量測等服務商為虛擬電廠提供聚合平臺搭建、采集裝置安裝等服務,推動形成“基礎服務費+增值分成”運營模式。
10.支持打造產業生態。加快培育虛擬電廠系統、技術、設備、通信等產業鏈主體,對掌握核心自主知識產權的創新企業,推薦參與“專精特新”企業認定和科技項目申報,形成虛擬電廠發展和產業生態培育良性互動格局。
11.加快技術研發應用。依托人工智能技術,逐步實現虛擬電廠負荷精準分析預測、資源快速調節響應、交易策略智能優化。支持智能終端、技術支持系統、人工智能集群控制等技術創新,鼓勵虛擬電廠加裝或更換資源智能調控終端并實現遠程直控,相關成果擇優納入省級能源領域首臺(套)技術裝備目錄,推薦參與國家能源領域首臺(套)評審。
12.支持科研平臺建設。依托山東省虛擬電廠服務中心建設供需互動創新實驗室,搭建虛擬電廠交易模擬和互動仿真平臺,實現模擬運行、輔助決策和調節效果驗證。鼓勵各市按照地方資源特色與需求,建設市級虛擬電廠實驗實踐驗證中心。
(四)加強建設運行管理
13.建立統一管理體系。制定《山東省虛擬電廠建設運行管理辦法》,明確虛擬電廠全流程業務要求,規范和指導虛擬電廠建設、運營和管理工作。將虛擬電廠相關業務納入電力負荷管理工作體系,實現虛擬電廠統一管理、統一服務。
14.加強標準規范引領。聚焦虛擬電廠聚合響應、并網調控、智能計量、數據交互、安全防護等環節,加快推動相關標準立項、編制與發布。研究細化虛擬電廠分類參與電力系統運行和電力市場交易有關標準,及時修訂現有標準中的不適應條款,增強標準的適用性。
15.加強接入運行管理。強化虛擬電廠源頭管控,制定虛擬電廠資源聚合、系統建設、基線獲取、數據交互、安全防護等技術標準,嚴格虛擬電廠接入和運行管理。虛擬電廠運營商應加強聚合資源及相關設備的精細監測、精準控制能力建設,確保調節量負荷類虛擬電廠具備“可觀、可測、可調、可控”條件,逐步提升虛擬電廠作為發電單元參與電網運行調節的能力。
16.提升安全運行水平。虛擬電廠運營商應主動引導聚合資源依據電力市場出清結果執行調節指令;當電網發生緊急情況時,虛擬電廠及被聚合資源應接受電力調度機構和電網企業統一指揮。運營商可通過與聚合資源簽訂協議等方式,明確聚合資源未按要求執行調節指令或執行不到位時可采取的調控措施。
17.定期開展運行評估。從虛擬電廠資源聚合能力、調節能力、響應速率、信息同步能力、數據傳輸質量等方面,定期開展虛擬電廠執行監測及效果評估,為優化虛擬電廠運營模式、完善政策支持體系提供決策依據。
18.加大宣傳引導力度。加強虛擬電廠相關支持政策、標準規范和交易機制宣傳培訓及政策解讀,積極培育孵化虛擬電廠運營商。跟蹤評估虛擬電廠的運行效果,總結推廣先進項目和經驗,營造虛擬電廠高質量發展良好氛圍。
四、保障措施
省發展改革委、省能源局牽頭負責組織實施,省委金融辦、省科技廳、省財政廳、省市場監管局、山東能源監管辦等加強協同,依據職責分工完善相關配套措施。各市電力主管部門按照國家和省里有關要求,指導加快本地虛擬電廠建設。電網企業依托山東省虛擬電廠服務中心,具體負責虛擬電廠服務保障工作,在受理接入申請的同時,及時將有關信息報省能源局,配合做好虛擬電廠規范化、規模化、市場化、常態化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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