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30日,江西省發展改革委關于印發《江西省深化提升“獲得電力”服務水平 優化用電營商環境 工作方案》的通知,通知指出,保障綠電接入。定期開展分布式光伏接入電網承載力評估信息公開,引導分布式新能源科學布局、有序開發、就近接入、就地消納。結合分布式新能源發展情況,針對性加強配電網建設,促進源網協調發展。有序推動綠電直連發展,拓展新能源應用場景,提高利用效率。做好項目并網服務,指導并網項目嚴格執行接入技術規范、落實“四可”技術要求,督促并網主體開展并網驗收,提升項目涉網安全能力,并按“公平開放、應接盡接”原則提供優質并網服務。
原文如下:
江西省發展改革委關于印發《江西省深化提升“獲得電力”服務水平 優化用電營商環境 工作方案》的通知
贛發改能源〔2025〕912號
省自然資源廳、省住建廳、省水利廳、省市場監管局、省政務服務辦,各設區市發展改革委(能源局)、上饒市工信局,國網江西省電力有限公司,江西電力交易中心有限公司,各增量配電網企業:
為持續提升“獲得電力”服務水平,打造更優用電營商環境,現將《江西省深化提升“獲得電力”服務水平 優化用電營商環境工作方案》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2025年12月22日
江西省深化提升“獲得電力”服務水平
優化用電營商環境工作方案
為深入貫徹落實國家發展改革委、國家能源局關于深化提升“獲得電力”服務水平工作部署,打造更優用電營商環境,保障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更好滿足人民群眾美好生活用電需要,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工作目標
通過不斷創新工作機制、服務模式,進一步鞏固提升“三零”“三省”服務成效,持續提升城鄉“獲得電力”服務水平。推動南昌打造用電營商環境一流城市,以縣域為主體打造若干用電營商環境先進地區,圍繞新業態發展、優質供電服務等主題分類打造用電營商環境特色城鎮和鄉村。力爭到2027年,實現城鄉一體化供電可靠性、年用戶平均停電時間、用戶報裝接電時限達標率等指標超過全國平均水平;到2029年,基本建成辦電便捷化、供電高質化、用電綠色化、服務普惠化、監管協同化的現代化用電營商環境。
二、打造更便捷的辦電環境
1.鞏固拓展“三零”服務。持續落實低壓用戶辦電“零上門、零審批、零投資”服務政策。進一步延伸“零投資”范圍,將低壓辦電“零投資”擴大至160千瓦及以下各類民營經濟組織和小微企業,鼓勵有條件的地區進一步提升低壓接入容量上限。加強便民用電服務,規劃建設便民接電點,更好滿足春灌秋收、炒茶烤煙、地攤夜市等臨時性、流動性用電需求,探索利用“掃碼用電”等模式為群眾提供免報裝、快用電等服務,支持鄉村振興發展,助力激發消費活力。
2.精準深化“三省”服務。持續落實高壓用戶辦電“省時、省力、省錢”服務政策。強化公共數據共享開放,推動供電企業動態獲取項目用電需求,超前對接用戶,主動提供政策咨詢、辦電指導。強化項目用電保障,提速配套電網工程項目前期和工程前期工作,對列入國家和省級重大項目的,深化“項目長”負責制,開辟辦電綠色通道,結合實際進一步精簡辦電資料、優化辦電流程,保障項目早接電、早投產。明確用電報裝容量標準并向全社會公開,幫助用戶合理確定申請容量。鼓勵通過簽訂契約協議等方式提前約定接電事項,為用戶提供可預期的接電服務。認真落實電力接入工程投資界面延伸費用分擔機制,除法律法規和相關政策另有規定外,不得由用戶承擔建筑區劃紅線外投資。
3.嚴格執行辦電時限。低壓“三零”用戶全過程辦電時長,無外線工程的不超過5個工作日,有外線工程的不超過15個工作日。加快推進10kV及以上公共電網升級改造,同步建設配套電網,及時保障用戶用電需求。低壓接入引起的10kV及以上公用配變新建或改造項目,納入業擴配套電網項目實施。加強用電報裝超期預警,嚴格落實接電時限要求,因電網升級改造無法滿足接電時限要求的,落實報備機制要求,向國家能源局華中監管局和屬地電力主管部門備案。高壓用戶供電企業辦理環節全過程時長,高壓單電源用戶不超過16個工作日、雙電源用戶不超過26個工作日,重要用戶分別再增加6個工作日。
4.完善數智化服務。加強辦電檔案數字化建設,推動電子證照數據歸集共享,實現辦電資料一次提交、多場景共用、有效期內復用,對于用戶受電工程,探索采用線上方式提供竣工檢驗服務,探索實現用電報裝“全程網辦”。深化“電網一張圖”應用,依托人工智能與大模型能力,實現電源點智能比選、供電路徑智能規劃、供電方案智能生成。強化智能客服自助服務,提供24小時在線的人工智能應答,升級營業廳自助服務,探索數字員工等智能應用,實現簡單業務智能辦理、復雜業務輔助受理、營業廳智慧運營。
5.全面推進“高效辦成一件事”。探索建立供電領域“高效辦成一件事”特色事項清單,推動高頻供電業務對接全省一體化政務服務平臺,進駐各級政務服務中心。深化公共服務“聯合辦”,強化水電氣網聯辦數據共享應用,完善線上聯合申請、材料一次提交、線下聯合服務,探索開展聯合規劃、受理、勘察服務。優化電力外線工程聯合審批流程,逐步擴大“占掘路”告知承諾、備案制適用范圍,鼓勵具備條件的地區實行非禁免批。進一步貫通電力營銷平臺與工程建設項目審批管理系統,實現“占掘路”審批結果通過線上方式反饋至供電企業。推廣高頻供電業務聯辦服務,推動“不動產+供電”過戶、“登記注冊+電力”變更等聯動辦,推進“銷戶+退費”等關聯性強的業務一次辦,進一步拓展“一次申請、一份合同、一次辦結”應用范圍。推動跨省跨網協同辦,探索與周邊省間邊際城市重點區域受理標準統一、收資清單互認,實現省內異地臨廳業務通辦、跨省臨廳業務幫辦代辦。
三、構建更高質的供電能力
6.優化配電網規劃布局。統籌主配網規劃,適度超前做好電網設施布局,提高配電網靈活轉帶和自愈能力。消除存量主變、輸電線路重過載問題,解決單線變電站問題,提升無35kV及以上布點鄉鎮供電可靠性。動態解決配變重過載、臺區低電壓、配電線路重過載等問題,消除鄉鎮“N-1”全停風險。完善江西電網災害區域分布圖,差異化提高電網設防標準,加強災害易發區域輸配電線路改造,推動現有地下配電設施防澇改造,提升供配電設施防災抗災能力。
7.提升配電網管理質效。優化配電網投資管理,合理安排配電網建設改造資金,加強農村地區、老舊小區、城中村等供電薄弱區配電網建設,提升城鄉配電網供電保障能力和綜合承載能力。定期報送下一年度配電網投資、改造計劃。探索配電網投資運營模式創新,建立適應新型主體廣泛參與的市場機制。強化智能巡檢及帶電檢測裝備應用,推廣無人機巡檢模式,提升隱患排查治理能力。提高饋線自動化覆蓋率,加快接地故障綜合研判等功能應用,提升故障自愈能力。統籌電網建設改造、設備更換檢修、市政工程配合等需求,綜合制定設備停電檢修計劃,實現“先算后停、一停多用”。深化不停電作業技術應用,綜合運用“轉、帶、發”等技術手段,進一步壓減計劃檢修停電時間,逐步實現重點城市重點區域計劃檢修“零感知”。堅持“先復電、后搶修”,推廣不停電搶修模式。
8.加強供電質量管理。按照“一年內停電次數不超過5次”“連續60天停電次數不超過3次”的標準要求(因惡劣天氣等不可抗力和外力破壞造成的停電除外),加快問題臺區線路“整線成片”標準化治理,實現頻繁停電問題動態清零,并通過線上、線下渠道主動公開頻繁停電整治情況,接受群眾監督。提升配電線路及臺區電能質量問題分析和治理能力,進一步縮小城鄉、區域供電差距,鼓勵將高電能質量服務相關內容納入供用電合同。推動供電可靠性數據自動采集、研判,試點推進低壓可靠性管理。鼓勵具備條件的設區市建立完善供電可靠性管理獎懲機制,明確獎懲標準,按年度發布區域供電可靠性管理獎懲結果。
四、提升更綠色的用電能效
9.保障綠電接入。定期開展分布式光伏接入電網承載力評估信息公開,引導分布式新能源科學布局、有序開發、就近接入、就地消納。結合分布式新能源發展情況,針對性加強配電網建設,促進源網協調發展。有序推動綠電直連發展,拓展新能源應用場景,提高利用效率。做好項目并網服務,指導并網項目嚴格執行接入技術規范、落實“四可”技術要求,督促并網主體開展并網驗收,提升項目涉網安全能力,并按“公平開放、應接盡接”原則提供優質并網服務。
10.促進綠電消費。鼓勵重點用能單位逐年提高綠電消費比例,鼓勵其他用能單位進一步提升綠電消費水平。完善做好網上國網線上平臺綠電交易政策查詢、賬單展示等功能開發,推動具備條件的營業廳建設綠電綠證服務窗口。探索制定綠電綠證消費核算方法,主動開展綠色電力消費核算服務,為企業提供綠電消費數據。
11.服務綠色出行。分層分級評估電網對大功率充電設施接入能力,適度超前進行電網建設,完善充電基礎設施布局。嚴格電動汽車充電設施接電流程管控,持續優化用電報裝流程、精簡報裝資料,對具備條件的小區,供電公司可對接物業等管理單位,提前獲取車位所有權信息和安裝許可。持續落實電動自行車安全隱患全鏈條整治任務,將電動自行車充電設施報裝納入“三零”服務范圍,鼓勵供電企業主動承建停放充電設施,減收、免收服務費。
12.助力節能增效。完善“供電+能效”服務體系,規范開展企業用戶用能數據采集及數字化分析,免費提供電能監測、能效診斷、能效咨詢等公共服務,主動開展電能替代政策宣傳、技術咨詢,服務企業綠色低碳轉型。加強綜合能源服務市場培育,依法依規開展社會用能信息共享,推動更多主體積極參與能效服務,深化“人工智能+”等應用,滿足用戶高品質、多樣化用能需求。加強用戶側能源托管、節能改造等服務行為自律。
五、完善更普惠的服務保障
13.健全居民小區可靠供電保障機制。加強工作協同,督促房屋工程開發建設單位嚴把新建住宅小區建筑電氣分部工程驗收質量關,共同推動小區正式用電設施與房屋主體工程同步驗收、同步交付使用。供電企業加快配套電網工程建設,保障小區用電設施接入需求,根據建設單位申請及時辦理受電工程竣工檢驗。用戶產權的居民小區供電設施如運行維護管理確有困難,可委托具有資質的企業代為運維管理,并簽訂協議。供電企業應規范供配電資產接收管理,完善非電網直供電小區移交接收機制,對符合國家、行業和地方建設標準的居民小區供配電設施,產權主體自愿移交的,應予以接收。
14.強化民生用電服務保障。常態化開展民生供電設施狀態監測,加強迎峰度夏(冬)等特殊時期、城鄉居住密集區域等重點地段電網設備狀態檢修,有序推進老舊小區、城中村、農村等供電普遍服務薄弱區域供配電設施規范化改造,確保可靠供電。強化應急力量配置,完善應急預案,提前部署搶修隊伍及物資,確保快速響應、快速復電。做好兜底保障服務,出現因用戶搶修力量不足、搶修主體缺失等情況導致群眾生產生活用電難以保障時,積極配合提供搶修服務,切實保障民生用電需求。
15.推動非電網直供電小區用電問題治理。認真落實非電網直供電小區用電問題治理工作要求,做好非電網直供電小區等民生用電薄弱區域情況摸排,根據臨時用電范圍、供配電設施資產權屬主體等情況,分類施策,有序推進非電網直供電小區用電問題治理。加強供配電設施改造資金保障,嚴格落實供配電設施建設標準,規范供配電資產移交,穩妥推進“臨代正”小區用電問題治理,力爭到2027年底前實現“臨代正”小區見底清零。強化技術支撐保障,協助開展非電網直供電小區用戶產權設備隱患排查,積極推動用戶及時消除設備隱患缺陷、配足用好自備應急電源。
16.維護和諧供用電關系。學習新時代“楓橋經驗”,深化政企聯動,推動供電服務網格深度融入政務公共服務網格,促進形成城鄉均等化供電服務體系。探索試點完善非電網直供電終端用戶基礎信息,利用數字化服務渠道,及時推送故障搶修、安全用電等供用電服務信息。完善信息公開目錄,提升信息公開質量,對于辦電服務進程、搶修復電進度等用戶高頻查詢事項,提供基于用戶視角的查詢服務。規范電費結算服務,強化預付電費管理,常態化核查電費結算協議,未經約定不得要求用戶預付電費。依法依規實施欠費停電,嚴格履行停電前告知程序,涉及居民住宅小區的,需提前向屬地電力主管部門報告。
六、組織保障
17.加強組織領導。省能源局統籌組織協調全省深化提升“獲得電力”服務水平工作,研究推進落實各項重點任務。屬地電力主管部門負責督促本地供電企業落實工作任務,協調解決堵點難點問題。省電力公司要履行主體責任,將打造現代化用電營商環境納入“一把手”工程,確保任務舉措落到實處。增量配電網企業要平等落實好深化提升“獲得電力”服務水平工作主體責任。相關企業應同步制定本企業具體實施方案,并報省能源局和國家能源局華中監管局。
18.完善投訴處理。配合國家能源局華中監管局完善用戶投訴處理制度,研究建立投訴轉辦和協同聯辦機制。通過抽查、組織供電企業定期分析報告等方式,及時梳理研究苗頭性、傾向性問題,推動共性問題有效解決。
19.做好宣傳總結。各地各單位加強政策宣傳推介,將政策解讀與業務辦理深度融合,不斷拓展社會知曉度和覆蓋面,營造良好輿論氛圍。及時梳理總結行之有效的經驗做法,以點帶面帶動整體服務水平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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