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4日,ST帕瓦(688184)發布公告,其全資子公司帕瓦(蘭溪)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擬與浙江蘭溪經濟開發區管理委員會簽署《蘭溪經濟開發區企業資產收回協議》。
根據協議,蘭溪開發區管委會將有償收回公司位于光膜小鎮創新大道北側、經三路東側的土地及房屋(含建筑(構)物、附屬設施),即“年產1.5萬噸三元前驅體項目”所涉土地使用權及在建工程。交易總金額為7368.32萬元,其中包含需退回的“新產品研發補助”2000萬元,抵扣后實際成交金額為5368.32萬元。

該“年產1.5萬噸三元前驅體項目”位于浙江省蘭溪經濟開發區光膜小鎮,土地總面積80,218.00平方米,無證房屋建筑總面積52,632.91平方米,土地性質為國有出讓工業用地。項目尚未建成投產,未實現任何效益,目前已終止建設。
公司表示,本次資產處置旨在盤活存量閑置資產、回籠資金,優化資源配置,提高募集資金使用效率,保障公司及股東權益。考慮到若繼續推進項目建設或改造現有資產,不僅需要巨額資金投入,還將影響核心業務穩定,且可能導致產能閑置,增加資金成本,公司決定終止項目并處置相關資產。
值得注意的是,該項目在建工程為定制化設計,廠房及配套設施嚴格按三元前驅體生產工藝需求建設,結構及設施專用性強、通用性低,其他行業企業難以直接利用,需投入巨大改造成本甚至拆除重建,市場流通性受限。經多渠道尋找潛在買家未果,公司最終選擇與蘭溪開發區管委會達成資產收回協議。

回顧項目歷程,2022年11月~12月,公司董事會、監事會及股東大會先后審議通過變更部分募投項目實施主體、地點及方式的議案,將原“年產4萬噸三元前驅體項目”拆分為“年產2.5萬噸”與“年產1.5萬噸”兩個項目分別實施。
2024年7月,公司決定將“年產1.5萬噸三元前驅體項目”的預定可使用狀態日期延期至2026年8月。然而,因行業及市場環境變化,公司最終于2026年1月先后召開董事會與臨時股東大會,審議通過終止該項目。據悉,該項目計劃總投資達4.72億元。

與此同時,公司正面臨嚴峻的內部治理與經營挑戰。2025年9月,公司原董事長、實際控制人之一張寶因涉嫌職務侵占被諸暨市人民檢察院批準逮捕,涉案資金約1.91億元;同時,公司及張寶因涉嫌信息披露違法違規被中國證監會立案調查。
業績方面,公司2025年業績快報顯示,實現營業收入6.73億元,同比下滑29.01%,歸母凈利潤虧損6.98億元,扣非凈利潤虧損6.94億元,經營壓力凸顯。

本次資產出售,是ST帕瓦在多重困境下主動調整戰略、聚焦主業、緩解資金壓力的重要舉措。未來,公司能否通過內部治理整頓與業務優化,走出經營低谷,仍待市場檢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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