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日,國家能源局發布《新型儲能電站建設工程質量監督檢查大綱(征求意見稿)》,《大綱》適用于電力行業(電源側和電網側)功率100兆瓦及以上電化學儲能、壓縮空氣儲能電站建設工程,其他規模以及其他類型新型儲能電站建設工程可參照執行。
《大綱》主要包括通用部分監督檢查和專用部分監督檢查。
通用部分監督檢查包括首次、地基處理、主廠房(變電站)主要設備安裝前、廠用電(變電站)受電前、建筑工程交付使用前等不具有明顯技術路線特征的通用性監督檢查,并按照建設時序設置檢查階段。
專用部分監督檢查根據工程類型分為電化學儲能電站工程監督檢查和壓縮空氣儲能電站工程監督檢查。專用部分監督檢查設置必檢節點,同時針對達到一定條件的相關工程的關鍵施工環節增設專項監督檢查節點。
電化學儲能電站工程監督檢查,設置電化學儲能單元啟動前1個必檢節點,同時針對功率大于400兆瓦的電化學儲能電站,增設電化學儲能單元電池預制艙吊裝前1個專項監督檢查節點。
原文如下:

國家能源局綜合司關于公開征求《新型儲能電站建設工程質量監督檢查大綱(征求意見稿)》意見的通知
為進一步加強和規范新型儲能電站建設工程的質量監督工作,國家能源局編制了《新型儲能電站建設工程質量監督檢查大綱(征求意見稿)》,現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公眾可通過以下途徑和方式反饋意見:
一、通過電子郵件方式發送至:gchch@nea.gov.cn。
二、通過信函方式郵寄至:北京市西城區三里河路46號國家能源局電力安全監管司,郵政編碼:100045。
意見反饋截止日期為2025年9月30日。
感謝您的參與和支持!
國家能源局綜合司
2025年8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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